根据《四川省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得知,2016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如下:
考试科目:
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9月24、25日举行。
9月24日 上午09:00-11:00考《建设工程经济》;
下午14:00-17:00考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;
9月25日 上午09:00-12:00考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;
下午14:00-18:00考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(10个专业)。
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参加4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考全科)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参加2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免二科)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,方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。
原“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”不再单独列项考试,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。设置级别为“增报专业”,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,成绩当年有效。
考点考场设置:
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,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,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(www.cpta.com.cn)打印本人准考证,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,仔细阅读考场规则,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,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,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。
考试时,考生凭二代身份证(含军官证、港澳身份证明、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、境外护照,不含过期身份证、一代身份证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、证明)和准考证进入考场,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。严禁将具有文本、程序等编辑功能,以及远程接收和发送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座,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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